
该项目位于崇明区新城规划中的行政办公区域内,东至宝岛路,南至崇明大道,西侧为行政中心、北至翠竹路,由法院、检察院组成。两栋建筑均四层,建筑高度均18米。其中:法院玻璃幕墙窗面积4063.1㎡,石材面积2159.83㎡;检察院玻璃幕墙窗面积1856.41㎡,石材面积1041.54㎡,总幕墙面积约:12917㎡。
整个建筑由石材幕墙系统、玻璃幕墙窗系统、铝板系统、装饰线条、格栅、玻璃雨棚等组成;幕墙的亮点体现在板块玻璃配 350mm 宽装饰线条,楼层高度适中,四周玻璃的通透性给室内办公的人有种广阔视野的感觉。室外配 350mm 宽线条,层次感鲜明,立体感较强。
法院
检察院